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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18/1/12 阅读:82 次

1.西宁市为什么要进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即中考)制度改革?

答:为了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各省、市都将进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即中考改革试点,青海省教育厅确定西宁市作为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从今年起,西宁市开始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此次改革不仅积极与高考改革对接,为高考改革做好铺垫,还将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发挥学生的特长,激发学生的潜质,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打好基础。同时,使学、考、招有机衔接,逐步改变“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的传统做法。

2.这次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会不会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答:教育部文件中要求,“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减少考试频次,减轻学生负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所有科目都侧重于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其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更注重过程性评价,对学生都是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社会实践则是提倡学生参与社会活动,适应社会生活,增强适应能力等;生物、地理遵循“学完即考”的原则,在八年级下学期组织考试,不会给学生在九年级时造成过重的学习和考试压力;学生九年级时所学科目及考试科目与现行考试科目基本一致。

3.西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目前就读八、九年级的学生按照西宁市现行的中考办法执行。西宁市城区2017年9月1日入学的七年级学生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文件要求,开始进行改革,西宁市三县从2018年9月1日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4.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都考哪些科目?

答: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所有科目,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实验操作。其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实验操作由市教科院制定考核标准,由学校组织实施,以等级的方式呈现考核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的参考;计分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和体育,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体育考试组织两次,取成绩最好的一次计入升学成绩;其他科目的考试组织一次,按实际分数计入升学成绩。

5.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分值是依据什么确定的?分别是多少分?

答: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的各学科课时标准数及所占比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相关规定,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设置为120分,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各设置为60分,体育满分设置为50分。

6.怎么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答:作用意义: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学生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评价,促进德、智、体、美以及社会实践有机融合。引导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帮助学生进行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人生发展方向。

包含内容: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与能力、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与创新五个评价维度。也就是传统意义上所说的德、智、体、美。

怎么进行评价:以“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为载体,随时记录和存储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中有代表性的评价信息。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自评、互评、师评,以等级呈现评价结果。各评价维度等级比例为:A等占学生比例的50%、B等占45%、C等占5%左右、D等不超过1%。

评价时间: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评价一次。初中毕业时再将三个学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成一次,作为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计算分数:评价结果为A等的学生,升学成绩按50分计入;评价结果为B等的学生,升学成绩按45分计入;评价结果为C等的学生,升学成绩按40分计入;评价结果为D等的学生,升学成绩按30分计入。

7.回宁生、历届生如何参加考试?如何计分?

答:回宁生和历届生须参加升学当年西宁市初中学生各科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参加升学当年八年级全市统一考试,其他学科(包括体育)参加升学当年九年级全市统一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原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作为参考。

8.遇到转学、休学、复学的情况,如何参加考试?

答:转学:从外省市转入西宁市的学生,如在七、八年级时转入,按照西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中的规定执行;如在九年级时转入,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参加升学当年八年级全市统一考试。

休学、复学:现就读八年级的学生(2016年9月入学),因休学期满需随现就读七年级的学生(2017年9月入学)继续学习的,按照西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中的规定执行;现就读九年级的学生(2015年9月入学),因休学期满需随现就读八年级的学生继续学习的,按照西宁市现行中考方案执行。

9.政策方面如有疑问应向哪个部门咨询?

答:现正在初中阶段就读的学生及家长,如对西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现行中考相关政策有疑问,请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进行咨询;如仍有疑问,由学校汇总后与市教育局中学教育处联系,统一向家长进行答复。今后准备在西宁市就读初中的学生和家长可直接向市教育局中学教育处咨询,咨询电话439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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